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冤案之后,司法人员竟然步步高升

2026-08-26



近年来,许多受误判之苦的人在漫长的岁月中痛苦挣扎,而那些负有责任的司法人员却升迁不断,令人感到无比愤慨。在这个过程中,我们见证了许多原本应当受到问责的工作人员,不降反升,仿佛在某个神秘的评价系统中,“错案”的数量竟成为他们升迁的标准。例如,山东临沂的检察官朱学珍,正是因其制造的“张志超冤案”而晋升,最终成为郯城县检察院的副检察长。

最近,我连续报道了朱学珍的情况,关注的原因在于她作为张志超案件的核心检控人员,并非只是因为法律知识和技能不足,反而有意制造冤假错案。律师李逊表示,朱学珍在案件中隐瞒了四份关键证据,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张志超在案发时并不在事发现场。然而,她却选择将无辜者推入深渊,使得张志超背负“奸杀女同学”的罪名,在狱中呼喊冤屈长达十五年,最终才得以洗清冤屈。令人震惊的是,朱学珍不仅免于追责,还在系统内得到了保护及升迁。这一现象表明,在某种无形的考核体系中,枉法行为并不会带来惩罚,反而可能成为部分人的“晋升通行证”。

这样的状况令人担忧,不禁让人思考,这些司法人员是否会因此更加放肆,继续制造冤假错案?与此同时,临沂中院正在审理一起名为“二苏被控杀人沉尸”的重审案件,而朱学珍恰好又参与了公诉工作。审理“二苏案件”的来龙去脉耐人寻味:2017年,苏庆春沉尸案中,50岁的苏庆春被反绑、沉入河中,检方指控两位七旬老人苏纪峰和苏晓峰为凶手,称他们因捕鱼发生纠纷以木棍将其打死后又抛尸。虽然后续的判决经历多次变化,但至今八年过去,案件依然没有最终结果。

在这样的情形下,朱学珍再次以公诉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,令人感到震惊。尽管我们希望案件能够公正审理,但朱学珍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值得怀疑,谁又会真正相信她呢?我们之所以关注她,是因为我们坚信,冤屈者的痛苦不应该成为某些人升迁的踏脚石,办理错案的司法人员理应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。据公开资料显示,朱学珍的遭遇并非个案,许多参与冤假错案的工作人员不但没有受到惩罚,反而顺利升迁。聂树斌案便是一个鲜明的例子,该案平反后,多名当年参与的司法人员并未被追责,反而发展顺利,甚至有人员如刘生吉升任石家庄中院副院长。

遗憾的是,对于这种现象的监督似乎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,刘生吉在退休前依然担任要职。事实上,“错案终身追责”并非百姓的訴求,而是司法系统自身的承诺。但如今回头看,不追责的现状以及升迁现象令人不解,特别是在涉及人命案件时,司法公正的缺失让人深感痛心。